青岛房产网 > 青岛房产问答 > 青岛贷款 > 青岛贷款利率 > 你好,我2012年到青岛工作,2009年在老家泰安以我自己的名义贷款买了房子,我现在能不能提取公积金?或者用公积金还泰安房子的贷款?

你好,我2012年到青岛工作,2009年在老家泰安以我自己的名义贷款买了房子,我现在能不能提取公积金?或者用公积金还泰安房子的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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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独****2 热心网友

    职工偿还异地商业性住房贷款本息的,应提供住房借款合同原件、银行出具的还款凭证原件(偿还住房贷款的银行存折或加盖银行印章的住房贷款还款明细)。还应提供购房合同原件和全额购房发票原件或提供购房合同原件和契税完税凭证原件。本人或配偶的实际工作地或户籍地在该房屋坐落地的证明(户口簿或所在单位出具的实际工作地证明)原件。提取额度为:职工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在偿还购房贷款期间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但夫妻双方合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年度实际偿还的贷款本息总额。若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在还款期间有年度未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则在本年提取时可累加提取以前年度可提取但未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存储余额(不含提前还款金额)。办理时请将以上材料及提取人身份证复印件交单位经办人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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