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本人是青岛市户口,一直在青岛缴纳公积金,现在江西省鹰潭市贷款购买了一套商业住房,我想提取公积金,但是由于购房合同原件抵押在银行,我到当地房管局借了购房合同复印件,上面盖有市房管局的章,证明购房合同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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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在青岛缴纳住房公积金,所购房屋坐落地在本市行政区域以外的,除提供购房、还贷所需材料外,还应提供本人或配偶的实际工作地或户籍地在该房屋坐落地的证明(户口簿或所在单位出具的实际工作地证明)原件。方可申请提取。如你符合提取规定,但情况特殊,无法按规定提供提取材料,请及时与单位办理提取的公积金管理处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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