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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公积金提取流程是怎样的?哪位网友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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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 热心网友

    1、单位对职工个人提供的相关提取证明材料及复印件进行核实,符合条件的由单位经办人填制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统一印制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并持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向开户管理部提出申请。   2、管理部人员对其提取材料、额度、次数、个人账户信息等内容进行审核。对于符合提取条件的,办理提取手续;对于审核不准予提取的,告知不准予提取的原因;对于特殊情况不能及时答复的,应请示管理部主任及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部门,并在三日内给予单位明确答复。   3、对于符合部分提取条件的,管理部人员应依据提取材料在系统中录入相关信息,为首次提取的职工个人建立《住房公积金提取记录单》,并在购房发票(或购房收据、首付款发票、房租发票、完税凭证、购买材料的发票)上加盖“已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字样的印章。   4、管理部人员录入《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并确认个人储蓄账户。   5、提取确认后,管理部人员打印《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一份、《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一式两份,销户提取的,还需打印《个人住房公积金销户结息单》。   6、管理部人员在单位填制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上盖章,第一联与机制《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个人住房公积金销户结息单》一同退单位经办人,第二联与机制《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单位填制的《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机制《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一同留存。   7、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会计处接收管理部上报的住房公积金提取数据,按银行分类汇总,核对无误后,办理资金的划拨,提取款项在3个工作日内划入指定的个人银行储蓄账户。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助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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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晓鹏 经纪人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工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3.无房户租赁自住住房,且房租超出家庭收入15﹪的; 4.离休、退休的; 5.出境定居的; 6.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 7.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 8.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本人、配偶或子女患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 10.农村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11.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往外地的(含外地户口职工离开烟台的); 12.异地求学的; 13.失业2年以上的。 提取材料 购买商品房 1、《房屋所有权证》和全额销售不动产发票; 2、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提供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和全额销售不动产发票; 3、在本市购房的,可提供 (1)登记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2)合同登记备案回执(或房屋预告登记证明) (3)全款《烟台市房地产企业预收款收据》 烟台本市购房提取材料 烟台租房提取材料 烟台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提取材料 烟台非住房类提取材料 提取流程 1、职工根据所需提取用途准备对应材料向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 2、管理中心审核职工提取资格; 3、支取公积金。 烟台公积金购房提取流程 烟台公积金提前还贷 烟台其他公积金提取流程 提取额度 可部分提取 1、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规定比例的:职工及其配偶每年提取金额不得超过上一年度支付的房租总额。 2、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可提取职工本人及配偶账户余额至百元位。 3、职工本人、配偶或子女患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提取额不超过个人负担部分的医疗费用。 烟台住房公积金全额提取条件 提取时限 提取时间间隔:一个公积金年度内只能支取一次(即需间隔满十二个月以上方可再支取 到账时间:3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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