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济宁人,在胶南买了一套房,当时不准用济宁住房公积金贷款,所以办理的商业贷款,现在山东新政颁布,我可以把商业贷款转为公积金贷款了吗?如果不能,大概何时能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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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目前不能办理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业务。我们收到省里的文件,正在根据省里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开展调研,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省里指导意见中提出的很多要求,如提高贷款最高限额、推行异地贷款、开展组合贷款、为进城务工人员缴存公积金等政策青岛已经在省内率先实施,有力支持了职工的购房需求,很好的发挥了公积金的保障作用。 近两年来,我市的公积金资金使用率一直处于93%以上的高位运行状态,省里的指导意见也要求资金使用率高于85%的城市适度收紧公积金使用政策。 下一步,我们将根据我市公积金资金情况,适时提出调整公积金使用政策的意见,报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审议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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