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的情况是这样的,我是德州户籍,我对象是青岛户籍。我们都在北京工作,我有公积金,我对象没有。有以下几个问题我想问一下:15月1日之后,按新政策,我们可以在青岛使用公积金买房吗?是我对象申请使用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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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5月1日起,我市对异地贷款政策有所调整:对具有青岛市户籍,在其他城市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可以在青岛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根据你的描述,你与你配偶均不符合青岛公积金异地贷款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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