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12年起在青岛工作,户口也迁到了青岛,没结婚。2009年时在老家泰安以我自己的名义贷款买了房子,现在父母住着。可以用我的公积金还吗?如果我现在再在老家用自己的名义买房,可以用公积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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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若按规定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且符合贷款条件,你可在青岛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但你在老家买房不能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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