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补缴问题

单位携带以下资料到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所在区的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办理补缴手续。 (1)填妥一式二联的《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汇缴书》; (2)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或住房公积金业务专用章一式二联的《上海市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 (3)转账支票。 公司平时是用工商银行自动扣缴方式付款的 那在补缴那写说要带的转帐支票是不是就不需要了 或者需要其他的么        还有第一条说的《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汇缴书》说要在银行购买 可以直接从代扣缴银行里扣么 还是代扣缴的话也不需要?

全部1个回答

  • 头像
    * 热心网友

    委托扣缴指的是缴存单位与建行签定协议,根据协议,单位只须在结算账户(如没有账户,可开设公积金缴存结算账户)中存入足额资金。建行将在每月固定日按时发起扣款,自动从结算账户将资金划转入公积金账户,完成汇缴操作,将扣款结果通过短信自动发送给单位经办人。也就是说单位每月正常汇缴可以通过委托扣款进行,但补缴业务还是需要单位携带好以上所述相关材料至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办理的。

共 1 条 上一页 1 下一页 >

相关问题

免责声明:本站问答频道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本站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本站编辑删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