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产网 > 北京房产问答 > 北京贷款 > 北京贷款利率 > 已办理了公积金贷款,但是现在从原单位离职,打算休息两个月在到新单位去,这两个月无法缴纳公积金,请问这两个月还能用公积金余额支付贷款吗,还是需要自己去另行缴纳?

已办理了公积金贷款,但是现在从原单位离职,打算休息两个月在到新单位去,这两个月无法缴纳公积金,请问这两个月还能用公积金余额支付贷款吗,还是需要自己去另行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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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公积金贷款还款与按月支取划付是两种不同的业务。1.办理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后,按月还款是你的义务,你保证每月还款日前,公积金联名卡(还款卡)有足够的月还款额用于扣款,以免引起逾期。2.支取划付规定:如你贷款同时办理了支取划付业务(双方支取划付),第一个月须你自行存入还款额保证扣款,从你实际偿还贷款的次月起,每月3日(遇节假日顺延)按照你上月的还款额支取你缴存账户的公积金,双方划付的,如你的账户余额不足,则会划付你配偶的公积金,均划付至你的公积金联名卡中。如有逾期则停止划付。请你查询还款日前公积金联名卡(还款卡)中的余额是否充足。公积金贷款支取划付业务在贷款期间,如不做撤销业务不会自动停止划付。二、在贷款期内,公积金借款人不得停交住房公积金。如你在贷款期内暂时停缴住房公积金,在公积金停缴期间,须按合同约定,保证足额、按时还款;待新单位工作后,须按规定及时恢复缴存。贷款期内未按还款计划偿还借款本息连续超过三个月,公积金中心将按合同约定,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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