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产网 > 北京房产问答 > 北京贷款 > 北京住房公积金 > 关于缴存及补缴住房公积金的问题

关于缴存及补缴住房公积金的问题

我单位7月份在住房公积金开 户,但是未缴存,想为职工补缴1—6月份的住房公积金,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开 户的当月不可以申请降比,第二个月开始降比,但是部分职工个人缴存额部分不够扣除,与住房 公积金管理中心说明情况后,为保证不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将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降低,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不变,由于住房公积金规定无论是补缴,还是缴存都必须将个人缴存额和单位缴存额共同存入住房公积金账户,是不是职工不向企业交个人部分的缴存额,单位就可以先不为职工进行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及补缴? 

全部1个回答

  • 头像
    4****9 热心网友

    是的,单位补缴单位部分,个人补缴个人应承担部分。 

共 1 条 上一页 1 下一页 >

相关问题

免责声明:本站问答频道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本站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本站编辑删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