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主动汇款补缴业务
单位为主动汇缴公积金账户,曾在9月份操作3名离职员工公积金汇缴,并当月办理了公积金退款手续。 由于十一休假,此三名员工又决定继续在公司留任,单位在11月份办理了此三名员工的公积金缴纳。 现在问题是如何补缴9、10月的公积金。 已在主动汇款补缴公积金申请中提交申请,系统提示此三人在201409月已汇缴。 接下来该如何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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