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住房补贴的问题

我和我爱人都是从外地来北京的。原先在老家县城有一套房子。也有住房公积金帐号,来北京时把钱取出来了。如果这套房子没有卖,是不是就拿不到住房补贴?(老家房子太大,117平,按北京的标准,严重超标,当时出了3万多,现在也最多卖4万,这房子肯定赔钱)刚才我看到我们这种情况还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是不是这样啊?我要是把房子转给父母,是不是问题就解决了?我们在北京现是无房户,租房子一个月1500元,很需要这笔钱,虽然钱也不多。如果我把房子过户给父母,该从什么时候给我发住房补贴?(我是2003年7月在北京上班的,现在的帐号也是从那是开始的)罗里罗嗦写了一大堆,真希望你能把这些问题都回答,不胜感激! 一个身处北京穷困的外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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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7 热心网友

    如果所在单位为机关或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住房补贴发放的标准可参阅“关于北京市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住房补贴计发及有关纪律规定等问题的通知”(2003)京房改办字第 078号文件中的相关规定,若为企业单位,住房补贴方案由企业结合自身条件制定报房改部门批复后执行,具体的补贴标准及发放对象可按批复后的方案执行。是否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具体可参阅公积金官方网站“贷款业务”中关于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的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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