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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本科毕业之后,户口被迁回至家庭住址所在地,然后工作一年。在工作期间,工作单位并未替本人建立公积金账号。第二年参加硕士研究生全国招生统一考试,硕士研究生毕业之后,在北京参加工作。工作期间,单位于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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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v****3 热心网友

    原工作单位为你补交公积金后,因其为你建立的公积金时间并未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中的规定,因此补交公积金时间不能累计计入正常汇交公积金期间,你的公积金汇交时间任为目前的5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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