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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单位5年多,最近才上公积金

我是07年9月份到北京京航联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任职的(实际上的供职单位是航天科工集团第三研究院后勤集团航天海鹰设计所,后来改名北京航天华盛科贸发展有限公司建筑工程设计分公司),08年1月签订劳动合同,11年1月续签到13年12月31日,公司今年5月才给上公积金,我也才关注这些事,我可以针对08年1月至13年4月没有缴纳公积金的情况对单位要求赔偿或者补缴吗?(单位其他正式职工一直在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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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9 热心网友

    1、是否建立住房公积金要看两方面的条件。一是单位是否属于必须建立的单位范围;二是职工是否属于在职职工。按照《北京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下列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应缴存住房公积金:  (一)国家机关;  (二)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其他城镇企业;  (三)事业单位;  (四)民办非企业单位;  (五)社会团体。  其他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可以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缴存住房公积金。在职职工指公务员及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劳动合同或虽未签订合同但经过劳动仲裁部门认定存在事实劳动关系满六个月以上的职工。 2、你可以通过向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投诉的方式维权。具体方式如下:(1)、如果单位没有为全体职工建立住房公积金,可直接向单位营业地所在的管理部门投诉;如果单位已经在管理部办理了开 户手续,那么应当向开 户管理部门进行投诉。具体管理部门的联系方式,你可以在公积金网站首页右侧“公积金网点一览表”中查找。(2)、你可以通过公积金网站“我要投诉”一栏留言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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