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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积金的第二次提取的问题

本人于2011年第一次提取了住房公积金,提供了齐全的相关的证明材料,并且提取成功。今年本人想第二次提取公积金,但是第一次提取记录单丢失了,第二次提取公积金还需要重新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吗?如果需要,要提供哪些相关材料?还有,每次提取的限额是多少?是不是可以一次性提取完毕呢?(账户中保留十元)。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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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累计提取金额未超过提取限额的情况下,再次提取时,应提供你的身份证,上一次提取时的提取记录单即可。 2、职工在提取业务完成后即应获得提取记录单,如果提取记录单丢失,可以通过单位缴存管理部办理补办提取记录单,具体手续建议咨询缴存管理部。3、 提取金额是根据你提供的材料确定你的支取限额,保留10元后,账户内其余金额都可以提取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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