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单位离职超过60天后可否主张单位为我补缴住房公积金,如何主张?
我从2004年2月至2006年5月在北京一家私营公司任职,期间单位不曾给我缴纳住房公积金(因为我不是北京户口,但我是城镇户口)。离职后得知住房公积金是企业必须为城镇户口员工缴纳的,所以决定主张单位补缴。但是劳动仲裁委员会并不受理关于住房公积金的劳动争议案件,而且我的离职时间已经超过了60天,不知道我还能否主张单位为我补缴住房公积金?通过什么途径才能获得这部分补偿呢?万分感谢!
暂无回答
别着急!专家正在赶来回答问题的路上
相关问题
-
孩子买房能不能用父母的公积金作为贷款?
答: 不可以,只能公积金持有者本人使用
-
【电建清韵阶庭】 异地公积金重庆户口可以在重庆用吗
答: 重庆户口异地公积金可以使用的
-
公积金有多少扌可代款
答: 公积金目前正常是公积金余额的25倍,个人最高50万,夫妻最高100,享受二胎福利政策,个人最高60万,夫妻最高120万
-
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要怎么办理?
答: 要把商贷部分还完,再去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公积金贷款
-
二手房可否公积金贷款?首付多少?可否组合贷?
答: 新房和二手房都可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具体首付多少要根据个人自身情况来,是可以使用公积金和商业贷款组合贷的。
-
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要怎么办理?
答: 这个可以找中介公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