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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单位工作4年,期间单位未按照我的实际工资缴纳住房公积金,现在我能要求单位补缴吗

我07.03月入职现单位,由于家庭原因11.03月离职。期间单位一直按照北京市社平工资给缴纳住房公积金,这低于我的实际工资。,现在我能要求单位补缴我任职期间的住房公积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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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热心网友

    按照《北京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如果单位确实存在对职工应缴未缴或少缴住房公积金的情况,则职工可以要求单位进行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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