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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合贷款和贴息贷款的问题?谢谢

我是2004年11月开始办组合贷款的,至今没办完。市里说没办完的可以继续办,直至办完。可是全北京市,就“公积金管理中心朝阳一部”死活就是不给继续办了,为什么呀?损失的几千元钱找谁给补??怎么能这样???2,贴息贷款每半年给发补贴,这个补贴是怎么算的?我知道是商贷和公积金贷款的利息差,是全部贷款额度的两个利息差吗?还是多少钱的利息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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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热心网友

    1,自2005年1月1日起,中心主体核算后,对于有组合贷款需求的申请人,按照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性贴息业务办理。因此对于之前已经在办理中的组合贷款仍可继续办理。2,采用贴息贷款所补贴的金额只是贴息额度部分的公积金贷款利率与商业贷款利率之差,如贷款60万元,贴息额度为40万元,则补贴额为40万元的利率差部分。补贴额根据不同的还款方式计算方法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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