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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城区之间的公积金转移事宜

我于2012-11月底离开原单位,2012-12.1进入新的单位,原单位公积金是海淀,现在是西城区,原单位于2012-12-18日给我提交办理暂停手续,现从网上查状态是缴存,我什么时候才能看到是暂停状态,之后我单位才能给我上住房,如果状态未改过来,新单位是不能给我缴存的.我应该怎么办呢!不然的话,2012-12月份的住房会中断,如果中断了,还能再补2012-12月这一个月的吗?期待你的回复..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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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 热心网友

    1、原公积金账户没有封存,则新单位不能新建立账户。针对你的情况,建议直接联系原单位所属管理部,核实确认。 2、按照《北京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如果单位确实存在对职工应缴未缴或少缴住房公积金的情况,则职工可以要求单位进行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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