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石家庄新华区买了一套105平米的房子,由于是结婚用房,属于首套房产,已用公积金办完贷款,但交钥匙时,开发商却要我们缴纳4%的契税,按国家规定应shou1.5%
开发商说只要能开出首套房的证明即可按正常办,但咨询了房产管理局,房产管理局说,当时开的无房证明在办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已经被公积金公积金管理中心回shou,是属于回执状态,请问,我可以从公积金公积金管理中心找回在办贷款时的首套房证明吗,除此之外,在你那我怎样证明我是首套房,我该走什么样的程序呢,非常着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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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在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时提供的《家庭房屋登记情况查实单》是贷款档案留存的必需资料,与征shou契税要求出具的首套房证明不是同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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