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的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是在建行缴纳的,爱人在铁路工作,他的公积金在建行铁路支行,我们准备第二次房贷,用我的公积金贷款,他帐户里的余额可以和我的一起做为首付一起提取并支付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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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不能作为首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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