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昌吉买了房子,用的是乌鲁木齐的公积金,当时用了乌鲁木齐的一套房产做了抵押,现在昌吉的房产证办出来了,
昌吉房产公司还要把昌吉的房子做抵押,给乌鲁木齐公积金办公室办理他项权证,我想问问还有必要把昌吉的房子办理抵押么,这样岂不是我办理一笔贷款,押了两套房子?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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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申请贷款时已经用乌鲁木齐市的一套房产抵押,所购的昌吉住房不需要再重复抵押给公积金管理中心。至于房产公司为何要求你再办理抵押手续,请你联系房产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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