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房产网 > 苏州房产问答 > 苏州贷款 > 苏州首付月供 > 我夫妻两人均有苏州市区住房公积金,首套房用公积金进行委托还款,我现在计划购买二套房,请问:

我夫妻两人均有苏州市区住房公积金,首套房用公积金进行委托还款,我现在计划购买二套房,请问:

1、我使用公积金贷款,是否属于首套房? 2、夫妻双方最多可以贷多少钱? 谢谢答复! 

全部1个回答

  • 头像
    * 热心网友

    1、根据我市实际,以查询借款申请人在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中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记录作为第二套及以上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认定标准,暂不查询商业贷款记录。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时,借款申请人中任何一人均无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记录,属于首套房贷款。2、目前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同时按以下四种方式计算,取最小的一种为最高限额:(1)借款申请人(含共同借款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10(倍),借款申请人(含共同借款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1万元的,按1万元计算;(2)贷款年限按照月还款额度不应超过月缴存基数的50%确定;(3)办理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新建普通住房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上的不超过住房总房价的70﹪,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内(含90平方米)的不超过住房总价的80﹪;二手房(存量成套住房)、自(翻)建住房在评估认定价的70﹪以内;(4)贷款最高额度。最高额度由住房公积金管委会规定,目前苏州市新建普通住房每笔不超过50万元,二手房(存量成套住房)、自(翻)建住房每笔最高不超过35万元。如借款人及其他共同买受人仅一人符合贷款条件或无配偶的,新建普通住房最高不超过30万元,二手房(存量成套住房)、 自(翻)建住房最高不超过21万元。

共 1 条 上一页 1 下一页 >

免责声明:本站问答频道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本站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本站编辑删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