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我们在石家庄购买了一套商品房,银行贷款50万,有房产证。房子在丈夫名下,但他户口不在石家庄,现在已转至新购买的房子处。均在北京缴纳公积金,请问可以将石家庄商业贷款改为公积金贷款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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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在石家庄但在就业地(外地)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的职工,在石家庄使用银行商业贷款购买自住住房的,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后,可持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缴存明细、无公积金贷款证明(加盖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章),作为主贷人向公积金中心申请将银行商贷转为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公积金贷款的主贷人须为实际购房人或房屋所有权人,其配偶作为参贷人。您爱人的情况不可在公积金中心申请商转贷业 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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