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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我已经使用了石家庄公积金贷款,且正在还款过程中,能否对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进行支取?支取的额度是否有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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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3 热心网友

     在你办理完结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后,随即可申请提取个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职工购买自住住房并偿还购房贷款的,职工及其配偶首次可以按购房的名义申请提取购房合同签定之日或房屋所有权证签发之日以前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提取金额整取到百元,提取额之和不得超过购买住房的已付房款;在还贷期内可以按还贷的名义再次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以还贷的名义申请提取公积金时,每次提取住房公积金需间隔还款12个月以上,提取金额不超过期间偿还贷款本息之和。 首次以购房的名义申请提取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配偶身份证、夫妻关系证明,房屋所有权属共有的还需提供共有人身份证,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契税完税凭证,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提供房管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购房发票或收据; 因偿还公积金贷款再次提取时,需提供夫妻双方、共同还贷人的身份证、夫妻关系证明。以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交由职工所在单位公积金专管员来公积金公积金管理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提取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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