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异地使用配偶北京公积金贷款购房,现在想提取本人在北京的公积金。按照规定需求提供配偶的公积金提取单
因正使用她的公积金还贷,购房地公积金管理处不允许提取,也不能出具提款单,请问是否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说明单据替代提取单进行办理,如果不可以是否有其他解决方案,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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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主购房人缴纳的外地公积金中心没有“提取记录单”,建议你和外地公积金中心核实是否有能够证明主购房人提取过公积金,且能够显示主购房人提取限额的证明材料,这样你提取时可以提供外地公积金中心的相关证明,到缴存部门办理资料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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