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产网 > 北京房产问答 > 北京贷款 > 北京住房公积金 > (1)我原在外地工作多年,今年来北京,到目前已工作半年。在原单位期间和现在单位都按时缴公积金和各类保险,没有中断。我如果现在在北京买房,是否受公积金连续缴纳12个月的限制?

(1)我原在外地工作多年,今年来北京,到目前已工作半年。在原单位期间和现在单位都按时缴公积金和各类保险,没有中断。我如果现在在北京买房,是否受公积金连续缴纳12个月的限制?

(北京的公积金我只缴纳了6个月)。(2)假如现在我用爱人的名义在北京用商业贷款买1套。再过半年我北京的公积金连续缴纳满12个月了,再以我个人的名义申请公积金贷款买房,最多能贷款多少? 谢谢你的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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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v****8 热心网友

    根据政策要求:购买商品房的借款申请人原则上申请贷款前12个月应足额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且申请贷款时处于缴存状态。购买政府部门审批的政策性住房的借款申请人,原则上应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12个月(含)以上,申请贷款前6个月应足额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且申请贷款时处于缴存状态。补缴住房公积金原则上不计入连续缴存期限。 对于在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房屋交易权属信息查询系统中显示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含住房公积金政策性贴息贷款)购买第二套普通自住房的借款申请人,执行第二套住房贷款政策,贷款最高额度为80万元,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即个人贷款额度不得超过房屋评估价值或实际购房款(以两者中较低额为准)的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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