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北京异地提取

非京城镇户口,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现在回山东工作,北京公积金缴到14年12月,16年7月在山东重新开 户缴纳公积金,请问间隔这么长时间还能转移吗,中间公积金没交的这一段时间的还需要补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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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异地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后可以将北京的住房公积金转移。职工需要提供:调入单位接收证明、在调入地建立住房公积金证明、转入银行账号、开 户行名称等资料给在北京的原工作单位住房公积金经办人申请办理,经单位住房公积金开 户管理部审核后办理转移。如果你的所属管理部是海淀管理部或西城管理部,非北京户籍的人员因工作变动前往外省市,已在当地建立住房公积金的,可以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未在当地建立住房公积金,且已办理社保转外省市手续的,或社保中断和终止缴费3个月以上的,可办理销户提取,但自销户之日起1年内不能在北京重新开设住房公积金账户。具体提取手续请向所属管理部核实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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