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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我在乌鲁木齐市铁路局缴纳的公积金,在昌吉市买房可以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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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热心网友

    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异地贷款的相关规定,在公积金管理中心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在户籍所在地或配偶户籍所在地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乌鲁木齐市房产作抵押,可在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也可在购房所在地申请。在除乌鲁木齐市及其户籍所在地以外的第三地购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予受理。未尽事宜请致电公积金服务热线0991-12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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