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商业性住房贷款置换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贷款问题
自2016年11月15起,停办商贷置换公积金贷款业务,想问是阶段性的停办,还是暂时性的停办,还是以后没有这项业务了?如果是暂时性的停办,那么什么时候可以开始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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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央行多次提高准备金率和贷款利率,部分商业银行紧缩银根、停办住房抵押贷款等,造成乌鲁木齐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量迅猛增加,贷款存贷比达到80%以上,已远远超过《商业银行法》第三十九条“贷款余额与存款余额的比例不得超过75%”的规定,为保证住房公积金的安全正常使用,公积金管理中心暂停商贷置换公积金贷款业务。日后公积金管理中心存贷比下降到《商业银行法》规定的比例范围内,公积金管理中心会考虑重新启用该项贷款政策,由此给你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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