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产网 > 北京房产问答 > 北京贷款 > 北京住房公积金 > 我本人自有住房(单独产权),夫妻双方曾办过支取,额度上限为房款的50%,现我的额度已用完,但我爱人因调动工作,单位无北京公积金,只用了不到10%。我是产权人,我是否可以重新分配支取额度比例?

我本人自有住房(单独产权),夫妻双方曾办过支取,额度上限为房款的50%,现我的额度已用完,但我爱人因调动工作,单位无北京公积金,只用了不到10%。我是产权人,我是否可以重新分配支取额度比例?

还需配偶方提供什么材料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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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2 热心网友

    可办理提取限额变更,具体手续请通过你爱人单位经办人与所属管理部联系,待你爱人的提取限额降低后,你再通过单位经办人办理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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