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去年在陕西宝鸡贷款买的首套房,现在想支取公积金来偿还部分房贷和装修费用,怎么支取,需要哪些手续?谢谢,我的公积金是在石家庄交的,个人户口在宝鸡
全部1个回答
-
因偿还住房贷款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及其配偶首次可以支取购房合同签定之日或房屋所有权证签发日期以前的住房公积金,支取金额整取到百元,提取额之和不得超过购买住房的已付房款,购买本市行政辖区以外自住住房的,提供本人及配偶身份证、夫妻关系证明原件房屋所有权证、契税完税凭证;以上材料交由职工所在单位公积金专管员来公积金管理中心办支取业务。
共 1 条
上一页
1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