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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9年单位未缴长沙住房公积金,离职后我要怎么维权呢

我在同一个工作9年时间,在职期间公司一直未给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现在我离职了,可以要求公司给我补缴这9年的公积金吗,需要怎样维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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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8 热心网友

    根据《长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七条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持录用职工的证明文件、职工身份证和经办人身份证到公积金管理中心和受委托银行申请办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或者转移手续。投诉建议请拨打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12329,并提供单位名称、负责人、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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