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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问苏州公积金贷款担保费问题。

10.13日,住建部、财政部、央行等三部门联合发文,取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保险、公证、新房评估和强制性机构担保等shou费项目,减轻贷款职工负担。我10.14日在苏州吴中区枫津路公积金中心办贷款业务时,他们仍然shou取我4875元担保服务费。10.28日去苏州吴中区枫津路公积金中心办事务时询问工作人员担保费是否取消,回答:今天(28日)刚取消。请问10月13日三部委发文取消的,为何要到10月28日苏州吴中区枫津路公积金中心才取消shou取担保费。执行政策的效率是否太低,10.13日至27日之间shou取的担保费是否违规。有没有考虑退还申请贷款者,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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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发布了《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此前,公积金管理中心尽管未shou到文件,但已通过有关渠道了解《通知》内容,便立即与相关部门会商,研究落实文件精神的想法和预案。10月24日(周五)下班前公积金管理中心shou到省住建厅转发的正式文件后,第一时间与市财政、人行等部门研究商定贯彻落实文件。从10月28日开始,市担保公司即已经停止了shou取办公积金贷款的担保费用。        对于大家非常关心的,在三部委文件下发后发生的担保费如何处理的问题,公积金管理中心正在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处理办法,会在遵守文件精神和合同履约规则的前提下最大程度的维护职工利益。待相关处理办法确定后,会及时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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