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邯郸房产问题

老人再世时,购置一套平房。购置此平房需要是农民户口,所以用的二儿媳妇的名字买的。后拆迁回迁后,房产所有人也是二儿媳妇的名字。(二儿媳妇不曾支付老人金钱,老人也未有任何遗书、口头等形式规划此房产) 我想问题下,老人不在以后,此房产属于遗产的范畴吗?  老人共有4个孩子,其他三人想分此房产,合理吗?

暂无回答

别着急!专家正在赶来回答问题的路上

相关问题

免责声明:本站问答频道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本站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本站编辑删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