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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住贵州贵阳以下是目前的情况: 1.房子是拆迁的安置房,此安置房暂未办理房产证,但是有拆迁协议

以下是目前的情况: 1.房子是拆迁的安置房,此安置房暂未办理房产证,但是有拆迁协议。协议上此房产归属人是老人【A】 2.拆迁之前的房子属于农村宅基地,只有宅基地证明,并没有房产证。 3.拆迁协议将房子登记在老人【A】名下,假设以后办理可以房产证了,房产证名字肯定是跟拆迁协议挂钩,也就是得办理老人的名字。 4.然老人【A】年事已高。且文盲。 5.老人【A】的意愿是将名下所有财产留给孙子【B】,然老人的女儿们【C】表面上允许,私底下不服气。按此情形发展下去,等老人过世之后将会引起财产纠纷。 现有以下问题 我听说没有产权证的房子是不能够办理遗嘱公证的。那么应该这么做才能保护这套房子以后属于其孙子【B】而不被女儿【C】们占有。是立遗嘱吗? 因为老人属于文盲,若要立遗嘱可以使用代书遗嘱,网络上说代书遗嘱的有效条件是有2个没有利害关系的人作为证人,由其中一人代书然后由老人盖手印。不过这样的话,如果其他人私自伪造代书遗嘱,在老人熟睡的情况之下偷偷盖上老人手印。然后请两个人来做伪证。等到老人过世之后再出具这份伪造遗嘱。这样岂不是死无对证? 麻烦有此类经验的人指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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