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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2006年离婚,与儿子同住,2008年买了一套步梯房。2012年九月份与一男在我房同住至今我是广东清远

我在2006年离婚,与儿子同住,2008年买了一套步梯房。2012年九月份与一男在我房同住至今。2012年我又同亲戚借钱交首期供另一套电梯房,男方无出钱,我在房产证上写我一个人名,请问以后有要是什么意外?男方有权同我争房产和财产吗?我们经济是独立的。

全部2个回答

  • 了解ta 头像
    凌国锋 经纪人

    结婚了属于共有财产。可以去做婚前财产公证。就只属于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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