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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昆明父母离世,无遗嘱,四个子女该怎么分遗产?

父母离世前口头提及遗产分配,但未立遗嘱,也未去公证处做遗产公证。 目前有房子一套(有房产证和土地证,是父母共有),银行存款30万左右。 子女4人,情况如下: 老大:女(父与前妻所生) 老二:男(父与前妻所生) 老三:女(父母共同生育) 老四:男(父母共同生育) 因为遗产分配有争议,当年父母在世的时候也是随意提起分配,现在可能要上法院打官司,请问该怎么分?父亲与前妻的孩子是不是要少分一些? 还有一个情况,老四因为比较受父亲疼爱,他拿着父亲的存折,在父亲过世后(母亲先过世)把存折上的钱已经全部取走了,他在父母死亡之后并不提他取钱的事情,是公证处开证明去银行查到这些存款的,有办法让他退吗?关键是四个孩子怎么分?按什么比例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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