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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沈阳房产继承一定要写成"遗嘱"吗

先表示感谢,问题如下:父母都在,有一房产,父母同意分给其中的大部分给一个儿子,余下的养老,现在书面材料初稿已完成,标题是“房产继承书"另外的三个孩子同意并同父母一起在这个继承书上签字,也同意在签字时留录象材料给以后留凭证,但是现在接受房产的这个儿子说既便是我们父母子女全签上字,这个"房产继承书"在法律上也是无效,一定要写成"遗嘱"两字,现在老父亲八十多岁,曾有过一过性的糊涂,怕他受刺激,我们就不同意写遗嘱,想请问,一定要写成"遗嘱"才可以吗?

全部1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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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账号已注销 经纪人

    不一定非要写遗嘱两字,请公证人员作现场公证就行了。在公证的时候确认立契约双方都是有自主能力和自由意识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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