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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之前在北京工作现在在武汉工作,想把北京的公积金转回武汉

我之前在北京工作现在在武汉工作,想把北京的公积金转回武汉,已经在武汉这边开具《住房公积金异地转入联系函》,但是北京公司办理的同事说北京公积金中心还需要增加一个单位登记号,我联系了武汉公积金中心,武汉公积金中心的人说就压根没有这个号,没听说过,而且他们的联系函是统一的,也无法增加,而且他们办过很多城市转入,都没要求这个单位登记号,因此在联系函上无法增加单位登记号,但是北京那边没有单位登记号又转出不了,现在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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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热心网友

    首先向您说明一下,办理异地转移业务时单位经办人应当填写《转移申请书》下方的“转入外省市”相关项目。其中并不需要填写单位登记号,建议直接与所属管理部联系,说明上述情况核实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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