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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与兄弟不愿分配过世父亲遗产给女儿,女儿状告母亲兄弟!!我是福建三明

父亲15年前过世,母亲健在,育有子女4人,2男2女,有房产一处,房产证是二本,150平方是父亲的名字,50平方是母亲的名字,去年房屋拆迁获得了一笔补偿款,母亲与兄弟拒绝分配父亲遗产给女儿,女儿起诉至法院,答辩状上有几处疑问: 1、50平方的母亲的房产算遗产吗? 2、因为拆迁前男丁为了多获补偿款就改建加盖过,是子女中男丁出钱,现在补偿款要按什么比例 如何分割?是否要将这15年来房屋维护装修的每一笔款项都要退还给男丁??男丁说房屋要按15年前砖木结构现在的市场补偿计算,这合理吗? 3、男丁说女儿从未赡养过父亲所以要少分,可是父亲过世前有足够的退休工资,女儿没有正式工作没有稳定经济来源,但是经常有回去看望父母,有包红包有买东西,所以男丁的要求合理吗?女儿要如何应对? 4、房屋沿街一间,十几年都由女儿开小卖部经营,但是营业执照和烟草证上是母亲的名字,现在母亲与兄弟以些为理由拒绝将此店面补偿款做为遗产来分割,这要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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