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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住湖南永州修高速公路对两侧民房造成伤害

我家在农村,左侧5M远修高速公路,当时修路时对我家的房子造成伤害,多处裂,路修好后有赔大约5000块维修,几年后来房子又裂了不敢住人。现在要自行拆了盖新的,但高速公路管量的不让建。我想知道像我们这种情况国家有什么政策?离路近为什么当时不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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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3 热心网友

    国家重点高速公路用地两侧外各五十米、其他高速公路用地两侧外各三十米、高速公路立交桥、匝道、收费站外侧各一百米范围内为高速公路建筑控制区。除公路防护、养护需要的以外,禁止在高速公路建筑控制区内新建、扩建建筑物或者地面构筑物。控制区内原有的合法建筑物、构筑物需要拆迁的,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应当依法给予补偿。 这是不合理的,在拆迁范围之内,应当拆迁的,建议委托专业向法院提起诉讼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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