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公积金购房收据与发票
我想问一下,我在北京上班,2016年10月在外地买的全款商品房,想提取公积金,我有购房合同,但没有购房发票,当时开的只有收据,这个能代替购房发票吗?我能提取公积金吗?我还需要其它材料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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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据不能办提取业务。采用贷款方式购买商品房的,提供购房合同(复印件一份)、借款合同、首付款发票、本人身份证(三种资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提取储蓄帐号;通过公积金账户所在单位经办人到所属公积金管理中心办。职工在北京市以外的省市购房申请提取,除按公积金管理中心已有规定提交相关材料外,职工公积金账户所在单位应出具“职工异地购房证明”,职工应出具单位为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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