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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住北京海淀区不能立遗嘱的情况下如何保证我财产

父母婚后买房三处,育姐弟哥三人,哥结婚前只是父写一份赠与书中交待其中两处房产归哥。父姐弟签字。哥结婚后两年母病逝。弟欲夺产,请问弟能反悔当初签字么,父在其挑唆下也欲反悔,姐说不定在父弟坚持下也要反悔当初签的同一份赠与书,请问他们能反悔么?母己去世,这份算不算母的遗嘱了?父的房屋因无房产证不能办公证。因是小产权房,单位未发给房产证。假如父坚持要送房给哥。办什么证或者使用何种方法才能保障哥的两套房子?{注:父的房屋也不能过户给哥因无房证,办房证的部门已经一年多停止办此证件等待新规定出台}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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