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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延边我们应不应该得到赔偿

甲:房屋法人代表   乙:原租兑方 丙:现租兑方 甲乙之间有合同规定,乙方不得擅自将房租转兑经营,且此房屋甲乙双方都知情在未来2-3年内要收回自用。乙方将房屋转兑给丙方。丙方不知道甲方和乙方之间的协议。丙方交给乙方押金后,乙方带领丙方去找甲方签订转兑合同。在签订转兑合同时,甲乙双方隐瞒了此房屋所有事宜(此房屋不能转兑以及房屋收回问题等等),在丙方全款结清接手后,甲方才告知相关事宜,并未通知要随时收房。丙方在兑店3年后被通知要求搬走,原因是甲方要收回房屋转兑给他人。且甲方任何补偿都不给于丙方。 我想问一下,丙方如何保障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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