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产网 > 北京房产问答 > 北京贷款 > 北京贷款利率 > 我预备买房申请北京公积金贷款,15年12月正在办理贷款事宜,但是要查询6月至11月半年的缴存情况,

我预备买房申请北京公积金贷款,15年12月正在办理贷款事宜,但是要查询6月至11月半年的缴存情况,

我15年6月份是在另外一家公司上班,公积金正常缴存,15年7月份辞职,这家公司7月份在我辞职前帮我补缴了遗漏的同年4、5月份的公积金~离职后,7月份属于断档,8月份开始另外一家公司上班开始一直正常缴存,11月份帮我补缴了7月份的断档,请问我的审核会通过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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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4 热心网友

    根据政策要求:购买商品房的借款申请人原则上申请贷款前12个月应足额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且申请贷款时处于缴存状态。购买政府部门审批的政策性住房的借款申请人,原则上应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12个月(含)以上,申请贷款前6个月应足额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且申请贷款时处于缴存状态。补缴住房公积金原则上不计入连续缴存期限。 如果个人因为工作调动导致中断公积金缴存一两个月,中断的月份已经成功补缴,申请贷款时提供单位说明,由贷款业 务部门审核,审核通过后应该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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