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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套房办了南宁公积金贷款,再买一套房还能提取南宁公积金吗

我夫妻两人都是区直公积金的账户。我本人名下有一套房已经办了公积金贷款(我自己的公积金账户贷款的,未动用我先生的公积金),现在我想买另外一套房,能否以我先生的名义再办公积金贷款呢?或者不贷款,购房后拿购房发票可以取我先生的公积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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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k****9 热心网友

    申请贷款前借款人单位和个人须设立住房公积金专户,申请贷款时须正常连续汇缴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当前缴存状态为正常缴存且至少缴存至贷款申请日之前3个月内。已结清第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可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暂不发放第三次住房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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