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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商品房产权问题本人是广西梧州

你好, 情况描述如下: 本人2009年结婚领证的,在2012年丈夫与另3个兄弟(未婚)及家公一起付首付购一套商品房,房产证写家公及家婆的名字,然后由4兄弟一起贷款供房,需供10年。 我想咨询一下,问题如下: (1)以后这一套商品房是否只有他们4个儿子有权继承?是否要签一份协议? (2)这套商品房写家公及家婆的名字,以后这套商品房是否都与本人无关了?那根据目前的婚姻法,大儿子已婚,这套商品房是否算为婚后财产? (3)主要是这套商品房,由我丈夫出的那部分供房款一直以来都是本人与丈夫一起共同承担的,假如以后离婚的话,我如何做才能保证我的利益?签一份协议是否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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