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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南昌市房产及债权债务纠纷

我在2012.12买了一套房子,因为以前信用有逾期记录,贷不了款,所以用我舅舅的名义贷款买房挂在我舅舅名下,首付是我付的,按揭卡也放在我这里,我每个月用自己的卡转到按揭卡上面交月供,维修基金和契税等都是我或现金或刷卡付的,在2013年我和舅舅舅妈就签了协议,证明房子确实是我的,当我需要过户的时候,他们需无条件配合我过户,只是不承担任何费用,见证人有舅舅的女儿。 但是,在2014年,我亲姐姐向私人借款,舅舅做了担保人,借款人知道我舅舅名下有房子,直到2016年初,我姐姐还不起借款了,他们才告诉我这件事,之前我根本就不知道舅舅做了担保,而且舅舅名下就只有我这套房子。 房产证暂时还要几个月才可能下来,万一我舅舅被起诉,这套房子最终会如何,这确确实实是我的东西,一生积蓄,如果只是生硬的判给借款人,是不是太不合情理了?我应该如何保证我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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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热心网友

    可以抗辩的。 你可以起诉要求确认房屋实际所有权人是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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