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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现在在河北廊坊卖了一套二手房,买方想起诉我,说我违约,走法律程序要我赔偿。

我在2016年12月开始在河北燕郊卖了一套二手房,现在已经过完户,买方用房本在银行抵押贷款,都过了25天了银行也没有放款给我,合同中没有约定给我尾款日期,我想收到尾款后立即交房给买方。但是合同中约定我在过户后30天必须交房给买方。我要是不按约定交房,买方想起诉我,说我违约,走法律程序要我赔偿。请问我现在该怎么做为好?打官司我能胜诉吗?

全部1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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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伟 经纪人

    你去银行确认一下有没有批贷,如果确认已经批贷,交房就好了,既然已经在银行做完抵押,就放心等银行放款就行,银行就是这样,效率很低,这个和买房和中介都没有什么太大关系,银行问题,谁也没办法,早晚要交房,不如痛快早交几天,没必要纠结,大家都开心。我原来有一个成交就是这样,银行年底的放款任务已经完成,生生的拖了三个多月才放款,没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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