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是九江的,所购房屋在南昌市,是购买人家二手房,购房时间是2011年,请问可以提取公积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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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购房提取条件的职工,应自购房合同签订1年内(二手房为房产证发证时间1年内)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逾期不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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